1月30日,汉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东风主持召开职工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学懂学透、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筑牢对党忠诚信念,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仕林、李绍致、赵勇、刘志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党的纪律建设的自觉性,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着力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五个方面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自觉将《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认真抓好新版《条例》贯彻落实,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强化自我约束,正确认识监督,推动各项纪律要求在人大机关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要加强《条例》学习贯彻指导,落实监督责任,使党员干部职工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
机关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将逐字逐句学习《条例》要求,以严明的纪律筑牢对党忠诚信念,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要锤炼政治坚定的过硬作风,强化服务大局的干事本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在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依法履职尽责,展现人大担当、做出人大贡献。(汉源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