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广东茂名市买官卖官典型安全的通报》和市纪委、市监察局近期查处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会议就着力践行“三严三实”、切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讨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罗强和常委会各部门在家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等两项重要党内法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的结晶,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基本行为底线和遵循,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坚强决心,认真贯彻执行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把学习贯彻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使《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党组织要落实责任,着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关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法纪观念和底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从各类查处典型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检身正己,做到心存敬畏、心中有纪,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要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固守为民务实本色,坚守廉洁从政、清白做人本份,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保持人大机关风清气正。要大力践行“三严三实”,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积极促进常委会依法履职增强实效,努力在人大工作中做到“真、实、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