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于9月27日至29日在成都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信、张东升、王宇坤,秘书长袁本朴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建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上述两个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省政府 《关于四川省2010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0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听取并讨论了关于建议推迟审议《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关于终止省十一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情况报告和任免案。
会议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