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在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集2013年度地方立法建议活动中,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交的建议66件。其中,近四成的建议呼吁就保护狗猫等小动物进行立法。
与往年相比,此次征集活动征集到的地方立法建议数量增加并不明显,但具有三大鲜明特点。其一,市县人大机关积极参与。“往年每次征集立法建议活动鲜有市县人大机关参与,今年市县人大提出的有14件,占总量的21.2%。且建议的质量特别高,有的还附有具体的建议内容或草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其二,参与人员来自社会各阶层,既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教师,有来自部队的军人,还有普通居民、大学生和网友等。
其三,从今年征集到的地方立法建议看,关注的立法项目相对集中。“66件立法建议中有26件是关于保护狗猫动物的,占总量39.4%。且这些建议都是几人、十几人甚至几十人联名提出。”这位负责人表示。
征集活动结束后,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总分类、分析研究,初步确认,这些建议中可作为国家立法建议的有13件,可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建议的有46件,可作为省政府立法建议的有2件,另有5件属情况反映。
对于初步确认的46件立法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及时分送相关的6个专门委员会研究,并得到意见反馈。其中,针对四川省肿瘤医院郑虹等17名职工、双流县居民王晓萍等23人、四川油建公司劳资部等19名群众以及大学生杨蕊菁、成都市居民何毅等提出的制定保护狗、猫等小动物的立法建议,省人大内司委研究认为,对饲养狗、猫等小动物的规范和对遗弃、残害、虐待、偷盗、屠宰、贩卖小动物等行为的预防和处罚工作,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目前存在分工不明、操作难度较大的问题,需要省政府整合职能,统筹安排,建议转省政府处理。
针对广元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尽快制定《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询问办法》的建议,省人大法制委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学习其他省市区经验,选择询问项目,纳入监督计划,待总结一定工作经验后即可安排制定实施办法。(梁宏坤 陶莹 记者 熊润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