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培基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城环资工委、市环保局及市规划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莅临芦山就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雅彬,县政府副县长何卫平及县人大办、县人大财经城环工委、县人大研究室、县政府办、县环保局、县规划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现场对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检查组认为,《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芦山县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和水质安全工作,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了对治污水环境的专项整治治理工作,认真抓好了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通过积极实施污水减排工程,加大环境审批力度,水污染防治取得嗣飨猿尚АG嘁陆嫌温蕉蔚乃蛑柿康玫矫飨愿纳疲厮肪持柿孔芴辶己茫诠岢顾廴痉乐畏ㄉ先〉昧艘欢ǔ杉ā?lt;/P>
检查组一行对芦山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一是要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增强全民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严禁污水排放,充分做到宣传到位,不留死角;二是抢抓灾后重建的机遇,重点防治,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强化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的饮水安全;三是要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继续深入开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严厉查办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惩处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四是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努力完成好污水处理工程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任务,县政府要把以上两项工程作为我县民生工程的重点,抓好、抓实,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根本上改善水质,切实保障工业、农业生产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着力构建生态芦山、美丽芦山、和谐芦山。
芦山县与会干部表示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落实检查组的建议和意见,切实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为建设灾后美丽新芦山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