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3日至16日,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宋德全副主任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一行深入到石棉县、汉源县的看守所、公安派出所、市看守所、雅安监狱以及检察机关的派驻检察室进行实地察看,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地方、部门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汇报。
视察组强调,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对于维护法律权威,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都有重要意义。
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和相关规定,以加强刑罚执行活动日常监督,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等为工作重点,全面履行监所检察工作职责,为保障刑罚正确执行,维护监管场所正常秩序,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市检察机关把刑罚执行监督放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积极推行“减、假、保”同步监督,实行监督工作书面审查和实际调查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严格把关、动态监督、定期抽查、跟踪督办,共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2955件,对33件提请不当案件提出纠正意见,纠正率为100%。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的检察监督,督促余刑在一年以上的已决犯及时投入监狱劳改62人次,监督审判机关纠正计算刑期错误案件25件37人。加强监外执行检察监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对监外执行罪犯建立了检察台账,实行微机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与公安、社区、乡镇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的检察方式,仅2011年上半年,就提出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等违法案件67件并全部纠正。强化对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刑罚执行正常有序,通过实行检务公开、检察信箱进监舍,检察官约见、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认真履行对监管活动的监督职责,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依法提出纠正意见152余次。及时发现和消除监管场所和监管活动中的安全隐患,配合监管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304次,专项执法检查40次,召开安全工作联系会议124次,提出整改意见60条,发出检察建议44份。积极开展监管场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案释法,增强了监管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了看守所分押分管专项检察、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看守所安全大检查、保外就医检察、看守所械具和紧闭使用情况、被监管人财物管理等专项检察,切实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维护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科学的监督观。
视察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将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提高监督意识与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以适应新时期、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要将检察工作融入到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中,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不断完善阳光检务,积极探索对刑罚变更监督的创新;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政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实现全面监督、动态监督,向科技要警力要效率;根据监督场所被监管人员的实际特点,有针对性的配备一定的民族干部,以利于监管、改造。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长云、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跃明和相关县分管政法的负责同志陪同视察。长云检察长对人大常委会的视察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以此次视察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创新举措,迎难而上,按照视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认真思考自身工作,不断总结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完善工作管理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要主动学习、借鉴其他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案件流程管理等先进经验。长云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从严管理队伍,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执法观,保证公正执法;不断强化队伍建设,适应新任务对检察人员的新要求;要不断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刑罚执行监督的能力与素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全市检察干警要用感恩的心、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要明确工作任务,不断增强对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认识;要高度重视国家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认真研究,提出建议;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新路子,与公、法、司等部门大力配合,落到实处,凸显刑罚执行效果;要认清形势与任务,务实创新,及时总结经验,把好的做法上升为指导性意见;要不断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为全市的发展、稳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