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问题的意见》,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凉山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12年一季度进行。
巴中市、眉山市、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提前到2011年四季度进行。
南充市、广安市、甘孜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提前到2012年一季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