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主持会议。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共有17项。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省长蒋巨峰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邢泸生关于《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希龙关于《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王书斌关于《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林业厅厅长王平关于《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捷关于政府公共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焦伟侠关于全省工业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关于全省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调解、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情况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情况报告》。
会议还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印发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精神的书面报告, 印发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决定许可对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杨光彦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报告,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决定许可对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李华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报告,和有关任免的书面材料。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韩忠信、郭永祥、张东升、王宇坤,秘书长袁本朴和委员共73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省长蒋巨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列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次昌应邀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4名全国人大代表、1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9名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