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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人大:“四套班子”强力推动《雅安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若干规定》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2023-05-04】 【字号: 】  【关闭此页

5月4日,芦山县委书记、县长杨俊主持召开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专题传达学习《雅安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铁有痕的韧劲和踏石留印的作风,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这是全省首部自然灾害应急避险系统性立法……提炼固化历次自然灾害应急避险探索的经验……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传达学习了《规定》,重点对应急避险组织、宣传、排查等方面知识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做好应急避险有关工作安排部署、物资储备、资源调度、力量摆布等进行了交流。

会议指出,《规定》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穿立法始终,并明晰各类主体在应急避险关键节点中的组织、配合、协助和服从等职责权利,对坚决打好防灾减灾救灾“保卫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增强对《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6·1”芦山地震和“9·5”泸定地震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党委的安排部署统一推进贯彻实施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要坚持依法办事。人大要突出调查研究的针对性,精心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摸清芦山县在宣传贯彻落实《规定》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通过拟定“问题清单”,强化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三要坚持广泛宣传。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要充分发挥领导率带作用,认真组织好联系乡镇、联系部门广泛学习传达《规定》内容,通过利用宣传栏、“村村响”、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和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规定”,不断提高《规定》的宣传面和知晓度,为推动高效有序开展自然灾害应急避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打下坚实基础。(芦山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