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确立为特别法人,农村地区优势与问题并行的发展态势,加快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治建设是摆在当前的重大课题。在我国,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既是现实需求,也是落实党和国家相关政策以及民法总则的客观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作为2023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雅安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建议的第一批四部法律草案其中之一,受到雅安社会各界极大关注。雨城区人大常委会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精心部署,安排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主抓,法工委牵头,多措并举,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示范作用,扎实开展立法建议征集工作。
畅通渠道,集思广益。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征集渠道,充分征集社会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发放书面函、微信工作群、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组织引导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多维度广泛宣传征集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社情民意,切切实实了解和原汁原味反映广大群众的呼声期盼,尽力拓展征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覆盖面,把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宣法、普法的过程,实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有效衔接。
群策群力,凝聚民智。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于2月1日专题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乡镇、相关部门及立法信息员参加座谈,面对面听取吸纳各方意见建议。会上,法工委负责人全面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条款。会议指出,制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刻不容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问题作出一般性规定,并为各地方性规定提供立法指引具有非常重大意义。雨城区要主动发挥首位担当作用,发动各方积极参与草案修订工作,要注重从基层实际出发建言献策,彰显基层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要从源头上扭转过去遇到具体问题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与会人员立足雨城区实际和工作实践,结合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各抒己见,踊跃发言,围绕草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内容丰富性展开积极讨论,并针对具体条款的行文用词、增删事项等提出了修改意见10余条,内容涉及扩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的职权、降低重大事项的表决比例、加大对婚姻状况发生改变的妇女所拥有土地等权益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保护等方面。
座谈会强调,一是各相关部门和各界代表要进一步深入研读草案内容,认真组织和精心收集各方意见建议,尽力为立法工作作出应有贡献。二是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进一步梳理汇总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人大法工委上报反馈。三是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在今后的立法、修法征集意见中,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宽渠道,使基层立法联系点真正成为立法工作联系基层群众的“直通车”,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扎实推进全市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雨城人大 余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