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换届以来,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从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组织、会议、工作和活动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乡镇人大机构虚化、职能弱化、代表工作边缘化等问题短板,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履职质效,推动乡镇人大规范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规范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夯实乡镇人大工作基础
在新一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加强前期走访调研,强化全县统筹,严格依法确定各乡镇代表名额,保证了选举产生的553名乡镇人大代表结构合理、分布广泛,具有广泛代表性。配齐配强人大主席,均不兼任其他职务,不主管或分管政府工作。10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中,女性3名,在职研究生1名,大专文化6名,大学文化5名。在始阳、城厢两镇还分别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各乡镇均落实了1名工作人员。统一乡镇人大标识标牌,将原“乡镇人大主席团”全部改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指导乡镇按照数量接近、选区相近的原则,科学划分代表小组,明确代表小组组长和联络员。指导乡镇设立代表之家10个,规划建设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47个,目前已完成39个。553名乡镇人大代表按代表属地、专业特长、岗位实际等,分别编入代表联络“家”、“站”,大力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路径、新举措。
二、规范乡镇人大会议,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
规范乡镇人代会。各乡镇原则上保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人代会,会议召开日期由主席团决定并予以公布。加强对乡镇人代会的指导,按照新修改的组织法要求,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接受代表监督;监督政府扎实做好重点项目推进、代表建议办理、票决项目实施等工作。加强对乡镇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明确乡镇人代会及主席团监督乡镇预算的职责、内容,明晰乡镇预算审查监督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乡镇人代会对乡镇财政预决算的监督水平。
规范主席团会议和活动。按照“主任联片、委室联乡”工作机制,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对有关法律、法规在乡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统筹人大代表有序向选民述职、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
三、规范人大工作和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规范乡镇人大工作机制。指导乡镇人大主动将人大工作置于乡镇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之中,积极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指导乡镇扎实开展政府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及时向政府送达人大决议和意见,转交代表建议,通报人大工作和活动情况,督导项目实施,促进工作闭环,推动人大工作终端见效。
规范乡镇人大活动机制。始终把代表活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重要载体进行安排。一方面,指导乡镇立足实际,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四个我”、“双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另一方面,指导乡镇根据乡镇党委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找准切入、抓好结合,适时组织代表活动,加强跟踪监督,切实助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规范代表联系群众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关于进一步深化“双联系”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室联系乡镇和专业代表小组工作机制,组织代表深入开展基层走访和一线调研,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听取民声、了解民意、为民解忧。
规范代表建议办理机制。紧扣代表建议内容和办理“两个高质量”,制定印发《2022年“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天全计划”人大干部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印发《关于对代表建议、票决项目进行定期跟踪督办和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采取重点督办、对口督办、联合督办、“回头看”督办等多种形式,促进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截至目前,开展重点督办27次、对口督办33次、联合督办17次、“回头看”督办8次,专业代表小组参与督办75人次,领衔代表参与督办56人次。
四、规范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加强代表履职监督
修订完善《天全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办法》《天全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办法》《天全县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等,进一步细化代表出席、列席会议、接访群众、调研视察、走访选民、为群众办实事、向选民述职等工作量化考评办法,推动代表工作更加规范和高效。制定印发《天全县人大代表“家”“站”建设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努力实现“家”、“站”全覆盖代表,全覆盖村(社区)。鼓励各乡镇积极搭建平台,创设活动载体,因地制宜创新开展代表履职和监督工作。(天全人大 张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