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机关)集中学习会,专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
常委会副主任苏林勇结合市人大举办的《监督法》专题讲座应用的PPT,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实践,运用实际监督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人大监督权的行使原则和监督方式、运用方法、注意事项,并就相关问题与机关干部开展讨论。参加专题学习的干部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人大监督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今后在报告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会议强调,县级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贯彻法律法规实施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始终处于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一要充分认识《监督法》的重大作用,增强监督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观念,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之所需。二要认真学习《监督法》,及时更新监督理念。把学习《监督法》作为推动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全体机关干部要深入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熟悉《监督法》的各项规定,准确把握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三要不断总结积累经验,确保《监督法》的有效实施。人大工作的重点是监督、难点也是监督,要切实做好人大监督工作,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始终,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四要着力加强《监督法》的舆论宣传。利用县电视台、融媒体等广泛开展《监督法》的宣传,提高《监督法》的社会知晓率,为贯彻执行《监督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石棉人大 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