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用气是否安全?部门、乡镇排查是否到位?为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抓好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近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春节前后燃气安全监督检查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 “回头看”。
利剑出鞘,直指燃气安全“重难症”
春节前后,县、乡两级人大联动,组织全县480余名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明白卡2万余张,燃气安全问题800余个,书面函送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把县城、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为重点督办事项,直击燃气安全“重难症”,并将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一一罗列、整理成账,督促政府强化改进措施,力求人大监督立竿见影,促进全县燃气安全工作稳中向好。
跟踪问效,务求监督工作出实效
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半个月时间,深入芦阳街道、思延镇、太平镇等乡镇(街道),对燃气经营企业、学校、餐饮店等重点场所和城镇燃气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内容涵盖燃气软管超出规定长度、燃气连接胶管老化、燃气具不符合要求、燃气管道私拉乱接、未安装报警装置等多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努力将监督“后半篇”文章做成“常抓不懈的文章”,让燃气安全工作动力不衰、力量不减、责任不怠。
政府交卷,燃气安全工作再发力
“已印发《芦山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主责、部门行业监管职责和乡镇(街道)属地责任。”
“开展了‘敲门行动’,入户排查燃气用户20330户,发现问题1792个,目前已整改1715个,整改率95.7%。”
“采取‘三查一督’方式对燃气经营企业、学校、餐饮店等重点场所和城镇燃气设施开展执法检查35次,发现问题1833个,完成整改1784个,整改率97.3%,罚款2.2万元,清退燃气经营企业1家。”县住建局负责人在陪同检查组检查时介绍。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监督检查组提出的要求,确定方案、采取对策、启动整改,相关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设施、燃气用户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县人大常委会将以这次监督检查“回头看”为契机,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在燃气安全工作上再发力,为不断巩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作出更大贡献。(芦山人大 张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