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宝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1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拟任命的26名新一届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克安现场指导并担任主考,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到场巡考,县纪委到场监考。
此次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履职必备的相关法律知识,突出了领导干部应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
拟任人员纷纷表示,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切实加强了法律知识学习和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了法治观念,树立了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忠实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重要举措,也是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更是加快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更好开展工作的现实要求。长期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凡任必考”的原则,实现了对拟任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化。通过任前考试,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宝兴人大 杨富国、胡维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