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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人大“六个一”助推《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若干规定》的宣传贯彻实施

 【发布日期:2022-12-15】 【字号: 】  【关闭此页

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为扎实有效做好《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六个一”措施助推《规定》的宣传贯彻实施。

成立一个领导机构。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委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规定》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宣传工作推进会,印制宣传资料,组织开展《规定》宣传工作调研,适时向县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等。

制定一张责任清单。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委室,县农业农村局、县环保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沟通联系,详细制定《规定》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具体解决谁来做,做什么,做多深等问题。

印制一批宣传资料。结合市人大印制的《规定》单行本,再印制宣传日历画、宣传单页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和村、组,自上而下进行学习宣传,积极营造学习《规定》的良好氛围。目前,利用“宪法宣传周”活动已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制作一批宣传标语。按照《规定》内容,拟定一批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在醒目地方和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悬挂,进一步提升《规定》宣传面、知晓度。

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一次有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参加的《规定》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推进会,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

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全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情况调研,摸清家底,查找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中、基地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提出建议意见,并跟进建议意见整改工作的落实落地,为《规定》的宣传贯彻实施打好坚实的基础。

纳入一次学法内容。将《规定》的学习宣传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各单位、乡镇、村(社区)班子会、职工会,农民夜校、法治院坝会等学习内容,丰富学法形式,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同时,在《规定》宣传贯彻实施过程中,还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要求、加强监督考评、加强信息报送的要求。(芦山人大 王其斌、唐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