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 三被告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电击捕鱼工具捕捞野生裂腹鱼,破坏了生物链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影响了生态大环境,属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10月25日,芦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宝盛乡中坝村村委会审判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宝盛乡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乡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等60余人参加旁听。
走进法庭 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
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对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庭审前,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向旁听人大代表简要介绍了案情,以便代表们能更好地对庭审环节进行监督和评议。在庭审过程中,人大代表认真观看、仔细记录。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就庭审相关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
“此次旁听,让人大代表们更加直观和全面地了解了法院案件的审理程序,同时,也是一次生动的公开审理、公开审判案件的宣传普法课堂,进一步加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参加本次案件审判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庭长刘冬琼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强与人大的沟通联络,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以案释法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参加旁听前,宝盛乡人大主席团备足了功课,提前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政策规定,让代表们带着政策、带着问题参加旁听。
“此次旁听活动很好,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一次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课。我们将把此件典型案例向群众进行宣传,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县人大代表、中坝村党支部书记杨康说。
为更好地开展以案释法,强化群众法律意识。庭审前后,乡人大主席团通过发放宣传册、讲解真实案例等方式,让群众真正理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强化环保意识,共建美丽家园。
增殖放流 人大代表全程监督
案件发生后,在宝盛乡人大代表建议下,芦山县第三个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增殖放流点”在宝盛乡中坝村拐子沱水库正式挂牌成立。宝盛乡人大主席团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举行揭牌仪式,并就进一步联合推动基地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及增殖放流活动进行交流。
庭审前,宝盛乡人大主席团还会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增殖放流点”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暨非法捕捞案件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赔偿工作,完成对渔业资源的补偿,10余名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共同书写守护长江“绿色答卷”。
“安排部分人大代表全程监督并参与增殖放流活动,旨在发动人大代表和更多的群众共同关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监督合力。”乡人大主席张元琴表示,人大全程参与庭审、放流等活动,很好地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芦山人大 胡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