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9月13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执法检查工作会。宝兴县人大监司委、常委会法工委、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规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职能部门就《消防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互动交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执法检查工作作了相关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针对问题提出工作措施。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精心组织开展好《消防法》执法检查工作,深刻认识《消防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二要健全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消防救援机构与应急、公安、住建等部门在消防管理的责权,通过执法检查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协作机制,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促进部门齐抓共管。三要做好消防宣传教育。通过执法检查,促进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四要夯实基础保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加强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消防规划,推动规划落实。五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抓住重点,提升执法检查工作质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宝兴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