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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渔”秀水实现“渔”水和谐—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侧记

 【发布日期:2021-08-23】 【字号: 】  【关闭此页

根据中央部署,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始进入“十年禁渔”新阶段。长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和长远发展角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措施、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

宝兴地处青衣江源头区、四川盆地边缘,深藏于夹金山南麓,吸纳青藏高原灵气,浸润青衣源头甘露,是川西“绿色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重点区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相关规定,推动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今年6月—7月,宝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执法检查。

选好议题,找准切入点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议题选择要把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放在突出位置。

“渔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宝兴县遭遇连续性特大暴雨洪水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带来的水域污染、工程建设、河砂开采等破坏,是否危及水域生态和渔业可持续发展?禁渔令颁布以来,实施情况如何?是否还存在非法捕捞的情况?”在年初的主任会议讨论常委会年度重点监督工作安排时,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列为2021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深度“体检”,盯准关键点

只有奔着问题去,监督才有力度,才不至于“走过场”。6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召开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农业、水利、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执法检查动员会,会上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渔业法》情况的汇报。随后,执法检查组全覆盖深入全县7个乡镇,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渔业法》的学习宣传,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利用,渔业行政执法,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此外,执法检查组还实地检查了灵关农贸市场售鱼点、渔具出售店及县内规模最大的养殖场—宝兴县吉安种养殖有限公司,并查看了农业局渔政执法在线监控视频和水利局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视频,对渔业法和长江上游十年禁渔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渔业法》及长江“十年禁渔”的宣传不够到位,还存在盲区,企业和老百姓对相关政策认识不到位,法治意识淡薄”,检查组当场指出发现的问题。

建言献策,瞄准落脚点

7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渔业法》执法检查报告。

“渔业执法力度不够,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还存在垂钓者利用晚上或寻找隐蔽点进行垂钓的现象。在禁渔期外,还存在个别垂钓者一人多杆多钩的现象”。

“在检查中了解到,县农业局渔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严重不足。虽然落实了14名渔政协助巡护员,由于每个巡护员所负责的区域较广,工作量大,加之巡护员的报酬较低、工作要求高,影响了巡护员的工作积极性”。

审议中,组成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发言扎实、准确,切中问题要害。

“渔政、公安、市场监管、环保、水利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作,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对非法垂钓、出售野生鱼、出售非法渔具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克安提出意见。

“要整合机能机制补齐渔业执法人员短板,配足精干的渔政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渔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要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划定管理区域,明确巡护职责,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提出意见建议。

“由政府牵头,增加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频率,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渔业工作财政资金投入,不断改善渔政执法硬件装备,建立人防与技防并重的执法监管机制,保障渔业工作顺利推进,不断提升渔政执法合力和效能”。列席会议的县政府副县长对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一一回应。

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已将加大宣传力度、健全管理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建立网格体系等10余条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印送县政府研究处理,要求按期将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形成监督“闭环”,以“渔”秀水实现“渔”水和谐。(宝兴人大  叶珊、孟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