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为上,治水为要。“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需、生态之基。“水污染防治”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天全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持续跟踪监督,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刚性约束作用,重点采取专项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夯实绿色生态本底,着力构建起人水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专项调研,“调”出源头管控实效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自2017年起,天全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农村污水处理问题,对全县7个建制镇3个建制乡的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专项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听取报告等方式对污水设施的建设情况、排放标准、处理总量做了全面精准调研,有效推动解决“大马拉小车”设施规模与处理量不匹配等突出问题。同时,跟踪监督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助推政府改造污水管网230千米,新建管网100余千米,扩建水厂5个,有效解决片区安全饮水及季节性缺水问题。对16个集中式引用水源地持续开展评估,禁门关断面水质、两河口断面水质、天全河全段水质均为II类标准,县乡两级集中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切实保障了群众生产生活用上“安全水”、“放心水”。
在从严落实河长制工作和调研中发现,新场镇村民何某未经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批准,擅自在荥经河段沿河承包土地修建养殖场,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畜禽养殖对该河段造成水环境污染。县人大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持续跟踪调查对该养殖场的处理情况。乡镇和相关部门多次协商劝阻无效,2020年12月15日,根据《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河岸控制线和禁养区内的违规违章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并要求当事人恢复河岸生态环境。该事件是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决心的充分体现,直接助推相关部门从源头加强管控,织密监管网,让水环境污染“无处遁逃”。
执法检查,“查”出固废整改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按照《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要求,对县内企业产生的固废排放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厘清责任清单,建立处置台账。组织开展医疗废物和废铅蓄电池的收集处理监督检查,促使相关部门探索出“乡收集、县暂存、有资质单位处理”的管理模式,通过设立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有效解决了废铅蓄电池规范处置难的突出问题。
此外,根据《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法工委、城环资工委、农业农村工委联合环保局、水务局,对青衣江天全段开展重点检查,从工业废水排放治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管控、水环境质量方面全方位监督。2020年共处罚涉水企业14家次,罚款金额112.1万元,限产停产措施5次,全力打造青衣江天全段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画景。县人大常委会着眼长远,突出整治重点,常态化监督,形成监督压力,让法律的‘牙齿’充分咬合,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天全落地生根。
专题询问,“问”出河道整治疗效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河道采砂企业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安装参差不齐,有的企业安装了也没有正常使用。请问你们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有什么要求?你们平时是如何开展监管的呢?……”
2018年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就河道砂石资源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通过摆问题、寻对策、问进展、补短板,强力促改全县河道砂石资源开采乱象。促成相关部门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河道砂石开采企业规范备案8家,依法关停开采不合法、不达标的企业13家,并要求合法企业扎实做好堆料场覆盖、进料口密闭、场地硬化、厂区雨污分流等环保措施。2019年至2020年,共查处盗采河道砂石违法案件6件,其中行政处罚4件,处罚金额35万元,构成非法采矿罪的移送公安机关2件,切实推进全县砂石资源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道路,有力促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态势。
碧波万顷的河湖绿水,林木苍翠的巍峨青山,如今,天全县正阔步前行在生态经济强县建设的伟大征程中。让绿水青山造福人民、泽被子孙,天全县人大常委将进一步保持较真碰硬的奋斗姿态,始终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监督责任,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持续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为天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好人大力量。(天全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