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天全县人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了监督法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明确备案文件范围,完善了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反馈等工作机制,为乡镇人大备案工作提供了依据,促进备案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立法法》《监督法》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强化对新形势下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乡镇人大备案工作的业务培训,认真组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特别是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
强化备案监督。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做好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梳理关系,坚持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针对审查中发现存在超过报备期限、报备材料不齐全及存在文字表述不准确等问题,及时提醒报备机关予以纠正,督促报备机关规范报备行为,提高报备质量。
强化工作督导。加强对乡镇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督导,落实工作职责,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检查通报,纳入年终考核,完善督促纠正机制,加大督促纠正力度,不断提升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天全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