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下称《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雅安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依法推进农村基层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学习传达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切实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法规》宣传到位,贯彻到底。
思经镇、喇叭河镇人大主席团及时组织全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镇村干部召开《法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法规》出台的立法背景、立法原则和主要特点,深刻领会《法规》对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现实意义。要求县乡人大代表和镇村干部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经常走村入户,主动宣传垃圾分类方法、标准;基层代表和党员要带头示范,带动亲属、身边人、周边的群众一同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促进文明习惯养成,从源头上减少垃圾总量,共同营造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
新场镇组织召开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会,邀请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人、县乡人大代表、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实地观摩新立村、后阳村垃圾分类示范点,详细了解垃圾宣传氛围营造、垃圾分类收运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各村干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做法。据悉,新场镇以新立村、两个村为试点,各投入资金6万余元,新增保洁员、垃圾收运员等8名,垃圾清运车1辆,张贴宣传栏15处,为群众发放农户分类垃圾桶520个,定点放置勾臂箱50个。目前,2个试点村可腐烂垃圾分类投放参与率达90%以上,正确率达80%。在试点收集垃圾中,可腐烂垃圾占约24%,可回收垃圾占约16%,垃圾源头减量率达约40%。
始阳、仁义等镇将《法规》的学习宣传与《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有机结合,在凤翔新居小区、南天新镇小区、红军村等地召开现场会,走家串户,深入宣传,努力做到“人人知晓分类、人人参与分类”,切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入村、入户、入人心。(天全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