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全面展示新时代芦山普法工作成效,按照省、市、县2021年宪法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在第八个宪法宣传日及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之际,芦山县组织开展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2021年芦山县“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宣传现场,芦山县人大向群众宣传近年来雅安市人大制定出台的《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同时,重点向群众宣传了新出台的《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导大家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共创文明城市,现场发放《条例》单行本等宣传资料200余份。
在本次宣传活动中,芦山县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把宪法、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社会热点、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放印有“反恐防恐全民参与、平安芦山有责”“珍爱生命人人有责”等字样的礼包带500余份,发放“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围裙300余个等等。让全县老百姓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争做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并参与到芦山追赶跨越、绿色崛起和奋力书写“传奇古姜城·魅力新芦山”中来。(芦山人大 唐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