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为不断推动农村基层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宝兴县贯彻落实《雅安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全县7个乡镇,详细了解了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通过调研座谈的方式,听取县住建局、县自规局等相关部门所作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对贯彻落实《规定》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宝兴县高度重视,立足山区县实际,建立起了“343”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山区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利用示范试点,走出了一条山区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路子。但仍存在对《规定》的重视及宣传普及不够、体制机制建设不完善、处置环节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强调,一是要抓好“关键环节”的管理。通过加强前期分类投放管理、中期清运管理、后期处理管理,把好每一个环节,确保垃圾处理实现“零填埋”。二是要用好“宣传引导”助力器。县、乡、村、组“四级联动”,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和引导,形成全面覆盖、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注重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和提炼示范村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实现全县整体水平的提升。三是要强化“资金多元”的保障。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强财政资金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完善“谁污染谁付费”等制度,探索与专业公司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终端处理项目等领域,使垃圾分类逐步走上市场化、产业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四是扎好“制度保障”防护网。按照“简单、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体系,在经费保障、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确保《规定》在宝兴县落地落实。(宝兴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