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芦山县芦阳街道县人大代表罗国富正忙着在大同新村聚居点挨家挨户宣传《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营造声势。
据了解,在“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中,芦山农村新建232个新村聚居点,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雅安市人大常委因地制宜,立足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灾后重建新村管理特殊情况,基于解决新建农村房屋风貌控制、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考虑,制定出台《条例》,以法制手段进一步规范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但随着区划调整和人事变动,先前依照《条例》成立的自管委在管理工作上有所弱化,在房屋风貌控制和“微菜园”管理工作上有所懈怠,部分居民出现私自搭建彩钢棚、硬化“微菜园”的现象,附近居民产生不满情绪,纷纷向联系代表反映情况。
人大开清单
“接到群众反映后,县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前往现场察看,发现新村聚居点管理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县人大代表骆忠猛说,“我们通过走访收集和梳理,从风貌塑造、环境卫生、设施维护、文化建设等方面向政府罚点球、开清单。督促芦阳街道集中精锐力量,开展违法整治行动,认真落实《条例》,对标对表处置违法建筑,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维护好新村聚居点生态宜居环境,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切实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取得成效。”
据悉,芦山县各级人大代表以代表联络站、代表小组、代表之家为载体,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不断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随时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积极推动依法规范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管理。
政府变行动
“我们从宣传教育入手,通过采取入户宣传、“村村响”、微信群等形式,同群众讲法律、谈政策、聊憧憬,积极营造依法治理良好氛围”芦阳街道办事处主任金家璔表示,“针对违建户,我们安排工作人员不少于3次上门走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动员其主动配合拆除违法建筑。”
“聚居点内的私搭乱建,不仅破坏了公共环境的整体风貌,还给居民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芦阳街道党工委书记、县人大代表曾强表示“要坚决抓《条例》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县人大监督反馈整改意见,扎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创新发展。”
拆除当天,3台机具同时作业,伴随着阵阵轰鸣声,第一处违法硬化“微菜园”被依法拆除。据了解,此次共拆除居民私搭彩钢棚15处、恢复公共绿地和微菜园400余平米。
居民得实惠
县人大开出的问题清单击中要害,街道办迅速行动,集中开展违章建筑整治、同步推进辖区环境卫生治理,影响并带动周边各聚居点群众行动起来,掀起了新一轮贯彻落实《条例》高潮,清扫路面、疏通沟渠、维修健身设施、检修路灯……到处呈现一派井然有序的新村景象。
“那些被硬化的‘微菜园’,简直就像是一块块‘牛皮癣’,不但侵吞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还影响美观”居住在大同新村聚居点的居民袁德候毫不忌讳地说,“还是刚搬进来那会儿漂亮,但我相信通过这次集中整治,随着绿化的恢复,环境会变得越来美丽。”
现场督导拆违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宗才表示:城乡基层治理需多方联动。在党委的领导下,我们以法制为支撑,通过人大代表把“人大、政府、群众”串联起来,逐步形成了共同参与城乡基层治理的格局,下一步将继续以落实《条例》为监督重点,注重《条例》贯彻执行的持久性,为城乡基层治理保驾护航。(芦山人大 张伟 高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