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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学法常态化 履职能力再提高——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

 【发布日期:2020-12-04】 【字号: 】  【关闭此页

近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新修改的条款逐一进行对照学习,与会人员对新修改的《选举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为今后依法开展代表选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打铁还需自身硬”。近年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法律学习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的履职能力和法律素养。每年年初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拟定全年学法计划。在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前,针对会议议题,邀请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培训,进行法律辅导,为参会人员“会前补课充电”。坚持重大活动前学法,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或者审议重大议题前,都要根据议题和涉及的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学习。另外,对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进行专题学习。

如今,县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已常态化开展。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会前学法,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干部法律意识,还拓宽了工作思路,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对县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开展审议和监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在今后工作中,会前学法将会作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宝兴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