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人大依法监督工作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改革,近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旨在从制度层面处理好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工作关系,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形成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合力。
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虽然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目标确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落实人民意愿,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搭建了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联系的平台,是支持、指导、督促、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人员组成、会议内容、机构职责等方面内容,确保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把工作放在抓难点、抓热点、抓重点上,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入手,重点突破,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重点就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提出工作建议意见。(芦山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