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名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宗教场所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绍忠,副主任文贵昌、郑荣杰、成洪雪参加视察,区委统战部、民宗局陪同视察。
视察组深入到建山止观寺,实地察看了宗教场所如何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等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宗教场所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政府所做的工作表示赞同,并对搞好宗教工作提出了建议。
一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按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爱国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求宗教场所在传教过程中,引导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严厉打击非法传教和宗教极端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要加强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涉及乡镇、部门分管领导、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认识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性,深刻理解条例的实质,宗教场所要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开展宗教活动,彰显爱国爱教的好传统。
三是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特别是结合名山实际,深挖名山区深厚的佛教文化底蕴,利用禅茶文化和蒙山施食仪规宝贵资源优势,结合蒙顶山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助推文旅融合,助力经济发展。
四是加大对宗教场所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有关乡镇要定期、不定期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宗教场所会期安全秩序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维护工作,杜绝踩踏事件、聚餐安全等不稳定事件发生。
五是加大对宗教场所文物的保护,及时对损毁文物进行修复,保护文物,保护民族文化。(名山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