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现有“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3.5万亩和“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5千亩,是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农药的管理使用直接关系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将检查《农药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突出“真、实、效”高质量开展执法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在“真”上下功夫
安排部署见真招。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将执法检查作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促进农药经营管理更加依法有效,确保农产品安全、确保农业产业安全、确保农民持续增收致富的有力抓手。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专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召开动员会对检查内容、程序环节、工作要求和方式方法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为执法检查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执法检查动真格。“你知道《农药管理条例》不?该如何规范用药清楚不?”“请把进货台账、销售台账拿出来看看”“您家的农药是在哪里买的,用于黄果柑的有哪些种类?”……县人大常委会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从4月开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率执法检查组,集中三个月时间深入全县相关乡镇和部门开展督导检查,扎实有效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掌握了学习宣传《条例》、农药经营、农药使用、部门履职、违法责任追究等真实情况。
意见反馈建真言。“经营单位售卖过期农药现象严重,在宰羊片区、挖角片区7个乡现场察看的14家经营单位,有11家发现过期农药,最多1家发现了5种过期农药……”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召开问题反馈会,指出了农药经营违规现象较多、农药安全使用问题突出等5个方面30余个具体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边发现、边沟通,针对问题提出建议,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管理,更好服务农业发展,确保全县特色农业产业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突出检查重点,在“实”上做文章
在检查中察实情。执法检查组集中听取乡镇和部门工作汇报18次,检查农药经营场所39个,走访农户和种植大户46户,与乡村组干部群众、农药经营者、农技人员座谈22次,收集意见建议126条。实地检查调研了黄果柑、枇杷、蔬菜、重楼等种植基地,查阅了主管部门、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分经营单位档案资料,以扎实深入全面的检查访民情、察实情、听真言。
在建议中出实招。“建议拓展形式,提升《条例》宣传力度、深度、广度和实度……”“完善农业农村局牵头、乡镇农技站负责的农药经营日常监管机制,规范农药经营场所……”“加强技术培训、教育引导群众科学用药、对症施药,不使用禁限用农药……”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献计献策。检查组充分吸纳,提出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规范农药经营使用行为、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等20余项实招。
在整改上见实效。执法检查组加强与农业主管部门的沟通,面对面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推进问题解决的措施。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及时认真研究处理执法检查组反馈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了集中检查农药经营户、集中培训农产品安全知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日常监管等积极措施加以解决,并表示将建立完善农药管理长效机制,达到了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
注重方式方法,在“效”上求突破
提高执法检查效能。通过对检查组成员进行《条例》专题培训,让其吃透法律条文、程序规范和工作要求,变“外行”为“内行”,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抓住关键点、重难点,增强针对性。在执法检查方案中明确将《条例》宣传贯彻、部门履职、农药经营监督管理、农药使用监督管理、违法行为查出等7个方面作为检查重点,已明确的检查重点、工作步骤、时间要求来提高执法检查效能。
提升执法检查效率。在充分运用听、看、访、谈、问等检查方式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检、反馈意见等形式,实现了农药经营主体、农药使用主体和农药管理主体“三个全覆盖”,丰富的检查方法和全面的走访调研,切实提高了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在人员安排上,切实保障不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基层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检查。同时,邀请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作为检查组成员,在保证检查效果的同时,深入宣传《条例》,形成依法加强农药经营管理的思想共识。
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问题的解决、推进长效制度机制的有效建立,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依法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管理,研究处理的具体情况要按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审议意见,提出了提高认识、加强监管、落实保障、严格依法等4个方面14条具体审议意见,转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促检查,变结果管理为过程监督,将办理措施与落实举措一同督促、办理进展与办理成效一并监督,通过跟踪监督推动执法检查结果的有效运用,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保障石棉特色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石棉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