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反映着人民群众的呼声,体现着人民群众的利益。督办好代表建议,既是对代表权利的尊重,更是对群众期盼的回应。6月中旬以来,天全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牵头,相关委室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代表建议办理跟踪督查组,先后深入县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局等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看会议记录、查阅相关文字资料等方式,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其中31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
督查组认为,自县政府5月10日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以来,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班子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以及具体经办人,细化了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要求,正扎实有效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针对去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以难以解决找借口”、代表“被满意”,“见文来不见人来”、答复不规范等问题与不足,督察组强调,今年代表建议办理要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切忌以各种理由和客观“忽悠”代表。各承办单位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本着依法、积极、认真、踏实的态度办理好代表建议,努力确保代表所提问题得到根本有效解决;二要不断完善建议办理工作的机制,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流程。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保持与代表的密切联系,做到办理前与代表沟通了解真实意图,办理中请代表参与督办办理过程,办理结束后请代表检验办理成效;三要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职能变化,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划分好职责边界,落实好承办股室和责任人,不推诿,不拖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四是县人大常委会将会同县政府目标办不定期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过程督查,加强持续跟踪问效。同时,常委会将继续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办理工作不扎实,满意率不高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约谈。(天全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