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情况报告,就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会议指出:现代农药是特殊的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农业生产资料,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与农业生产、人畜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密切相关。开展执法检查有利于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推进《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有利于促进农药经营者的行业自律和规范经营行为;有利于更大范围内提升安全管理使用农药意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要严格程序、精心组织。执法检查组要依据《执法检查办法》精心组织,切实做到各环节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确保执法检查顺利完成。二是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工作。针对当前《条例》贯彻实施的重点、难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执法的困难、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进一步找准检查的重点,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推动形成政府监管、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实效。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主动配合执法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群众提出的、反映的突出问题,能及时研究解决的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各乡镇人大要积极参与,及时收集本乡镇贯彻落实《条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形成县乡人大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加强《条例》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要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持续跟踪报道,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行为,扩大《条例》执法检查的社会影响,增强执法检查效果。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委室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40余人参加会议。(石棉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