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对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四举措”加强对各乡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了全县16个乡镇人大依法审查批准本级财政预决算报告。
一是强化工作指导。由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制订了《关于做好乡镇人代会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乡镇人代会议程、财政报告内容、审查办法和工作流程等提出指导意见,并对全县16个乡镇人大主席和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具体指导和业务培训,为各乡镇人大依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完善报告内容。按照《预算法》规定,在报告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度预算(草案)的基础上,增加了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预决算报告内容,实现了报告内容的完整性。三是改进方式方法。与往年相比增加了上年度财政决算表、下年度预算收支总表、专项经费明细表、“三公”经费预算表等内容,使报告更加“说得清”、使代表更加“看得懂”。大会预算委员会结合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意见,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增强了代表对财政预决算报告的把握和感知度。四是发挥代表作用。引导代表们围绕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脱贫攻坚项目、乡村振兴及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落实等认真分析和讨论,提出建议意见,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促进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的钱都花在“刀刃上”。(石棉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