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督办+工作评议=办理实效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代表和群众最关心的事情。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作为为民解难题、办实事的重要载体,积极探索,既注重办理过程又注重办理结果,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真正让代表和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坚持“三项”制度,办理过程由“浮”转“沉”
为改变过去部分办理单位存在的“文来文往、会来会往”的办理方式,坚持跟踪督办、重点督办和参与督办“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办理过程的督办,督促部门“沉下去”,促进办理过程由“浮”转“沉”,确保办理质量和水平。
坚持跟踪督办制。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明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的代表建议办理督办责任体系,并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17件建议督办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应办事工作机构。办事工作机构根据代表建议的缓急、难易程度等提出办理步骤、办结时限、回复等具体要求反馈承办单位,实行办理工作“一表清”,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办理情况、督促指导办理工作。
坚持重点建议督办制。认真分析研究,将关于黄果柑产业发展、安置小区地下停车场配套设施、交通信号灯控制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5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加强跟踪督办。通过加强沟通交流、开展现场督办、听取办理汇报、会同解决困难问题等保证“重点督办”取得“重点成果”。
坚持代表群众参与督办制。督促承办单位切实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的“三见面、三沟通”,充分听取提议代表的建议意见,增进承办单位对代表意图和群众意愿的了解,力求解决问题、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同时,组织代表、群众有重点地视察、调研办理工作,增进代表群众对办理过程的了解、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
“今年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上,明显感觉力度非常强,政府非常重视、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非常到位,承办单位首先是沟通,充分了解建议出发点和需要解决问题焦点等,办理中多次交流,不仅是留于形式的办理,更注重推动工作实际的效果,办理效率和办理成效高……”县人大代表杨先才说到。
创新“代表评价+工作评议”,办理效果由“虚”转“实”
代表建议办理的关键是取得实效。为改变过去部分部门存在只重办理过程不重办理实效的办理方式,创新开展代表评价和评议部门办理工作情况,促进办理效果由“虚”转“实”。
实行代表“再评价”。代表除对承办单位办理答复给予“满意度”评价外,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再评价”工作,让代表从办理时效、办理过程、办理方式、办理态度、办理结果等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一件一评价”。同时,集中开展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活动,“面对面”听取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意见建议。从收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表”看,代表对办理答复态度表示满意的117件、达100%,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108件、占92.3%,基本满意的7件、占5.9%,不满意的2件、占1.7%,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
开展办理工作评议。制定了《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评议办法(试行)》,以健全的制度办法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首次对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评议,按照代表建议办理的数量,口头听取了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6个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并对18个承办部门办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满意度测评。
截至目前,117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100%。已解决或基本解决33件、占28.%,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72件、占61.5%,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解决的8件、占6.8%,作为工作参考的4件、占3.4%。与去年相比,已解决和基本解决、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上升7个百分点,促成了城市品质功能提升、流浪动物管理、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等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民生实事的解决。(石棉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