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向县人民政府转交了属于县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7件。今年,县人大常委切实加强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经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关于河道清理和堤防设施建设的建议》等4件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促进县政府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各项工作,总结成绩、分析问题较为客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动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开门办理,注重沟通协调,创新办理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在办理建议过程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承办单位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视不够。二是部分承办单位深入实际不够,和代表沟通工作有待加强。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今年已解决的建议只占代表建议总数的13.4%,与往年相比呈现下降趋势。
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同时要求县人民政府下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是全面依法治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内在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认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细致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沟通,准确把握代表建议内容。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把与代表沟通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办前了解实情、办中协商沟通、办后征求意见,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有效推进办理工作。三是完善机制,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县政府要切实落实办理建议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交办程序,明确承办部门的具体职责,对联办的建议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协调解决相关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广、需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的建议,各有关承办单位要树立办理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力促问题的解决落实。要将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渠道和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在提高办理质量上做文章,从根本上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宝兴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