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学松率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第二组成员对天全县贯彻实施《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紫石乡紫石关村、小河乡沙坪村、仁义乡永兴村、多功乡南天新镇、新华乡永安村、始阳镇新民新村等6个村,通过明查暗访、现场了解聚居点自管委工作情况、查阅聚居点管理档案资料、与聚居点居民交流、听取天全县人民政府实施《条例》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成员询问县级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情况、召开座谈会反馈意见等方式,就天全县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组认为,天全县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县级两级成立了《条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牵头、部门包乡联村、乡镇组织指导等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明确、责任明确的实施《条例》工作推进机制,在经费保障、氛围营造、管理公约制定、环境卫生整治、聚居点房屋风貌控制等重点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聚居点管理总体比较规范有序。
检查组指出了天全县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存在的宣传力度不够,县级财政补助聚居点管理经费的方式和标准不够明确,聚居点公共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自管委经费管理不规范,自管委职责作用发挥不够好,微菜园管理有缺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此,检查组提出了六点建议:一要加强对自管委换届工作的指导,确保按期、全面换届;二要将聚居点环境整治纳入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三要规范和明确县级财政对聚居点管理经费补助的机制和标准,为聚居点管理提供保障;四要加强《条例》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五要坚持以《新村聚居点居民管理公约》为依据收取管理费用,促进形成良好的收费秩序;六要认真研究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解决设施设备空置等突出问题。
天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颖、副主任洋仁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强,驻天全县的市四届人大代表高树宾、高艺文,县人大农工委、县委农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有关活动。(农业工委 李辉,天全县人大农业工委 刘乾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