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董伟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王建康,党组成员邓宇辉、黄宗品,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李彬出席会议;副主任朱斌列席会议。
会上,李彬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了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2018年以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带动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联系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紧抓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不放松,引领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筑牢拒腐思想防线,切实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在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党组书记进行的廉政提醒谈话中,董伟要求,一是要自觉维护党章和宪法权威,坚定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要从严从实,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打造成一支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干部队伍。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具体要求,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上。五是要做好表率,以上率下,树牢法纪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为党、为民、为公用好权,为民办好事。(宝兴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