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宗品带领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办公室负责人及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一行赴芦山县,就如何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务求活动取得实效,与芦山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交流探讨。
今年5月份以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代表中开展“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的通知》要求,宝兴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重点围绕县委“1146”总体工作思路,组织代表按照“235”工作安排,充分发挥代表双向互动纽带作用。各乡镇广泛宣传,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各级代表开展了丰富多彩、别具风格的活动。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岗位,开展送政策到耳边、送服务到身边,当好政策宣传员、社情民意收集员、困难群众帮扶员,围绕乡村振兴开展一次学习宣讲、提出一件代表建议、办好一件民生实事、联系一户困难群众、参加一次小组活动等“代表五个一”活动,助推“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落地落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代表“四个我六大行动助推乡村振兴活动”,将活动开展作为代表履职的大平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大舞台,狠抓宣传培训、代表特长资源库建立及六大行动分类定责,扎实开展“代表+”聚力行动,组织代表深入了解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以产业发展为重点的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乡风文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建立需求台账,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打破地域、行业局限,跨代表小组整合资源,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助推乡村振兴。同时,启动人大代表“四个我六大行动助推乡村振兴”活动星级代表、产业示范基地的评星授牌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各级代表以不同方式投入乡村振兴,切实为乡村振兴献计出力。
两县人大常委会一致认为:一是开展人大代表“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须作为引领当前及今后县乡人大工作的重大任务来抓,必须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深化认识、不断细致研究,强化宣传力度,进行再发动、再组织,全力动员各级人大代表踊跃投入、积极献计出力;二是县乡人大、代表小组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实际,找准活动重点,搭建活动平台,激发代表热情,调动代表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注重与代表个人实际结合、与代表小组活动结合、与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结合、与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结合、与代表履职监督结合“五结合”;三是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联系面广,掌握丰富社会资源和人脉关系的优势,不仅自己参与、推动,更要带头、示范推动,把握乡村振兴事业发展需求,快速集聚整合各方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有利因素,形成强大合力,切实助推“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宗才及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相关负责人参加交流。(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王有新 杨振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