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带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委、县财政局等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清仁乡调研《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志琼、县政府副县长尹清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清仁乡大板村寇家坝聚居点和大同村顺河新村聚居点,现场调研了两个聚居点贯彻落实《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情况。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清仁乡新村聚居点专项督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新村聚居点环境卫生治理、微菜园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私搭乱建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
现场调研后,调研组在清仁乡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清仁乡党委、政府贯彻落实《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的情况汇报,并就清仁乡在新村聚居点建设治理中探索提出的“清单管理制度”进行了讨论。
调研组要求:要提高思想意识,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是提升新村聚居点整体形象,展示灾后重建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市、县人大执法检查的重点;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具体新村管理责任人,按照新村管理标准,加强聚居点环境卫生整治、微菜园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严控私搭乱建、乱砌滥建等现象发生;要充分调动县、乡人大代表积极性,结合“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感恩教育,让各级人大代表、群众积极参与新村管理;要正确评估目前形势,继续加大“1+10”工作方案的落实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机制体制,不断破解新村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进新村建设再上新台阶。(芦山县人大办 姜建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