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芦山县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会精神,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近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涂朝康带领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组成指导组,深入联系乡镇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指导组先后深入宝盛乡、太平镇、大川镇,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现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小组活动、人大代表履职等工作,给予了现场指导。指导组指出,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够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动员辖区人大代表,在投身“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中,主动作为,模范带头,代表活力明显增强;在依法行使职权中,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改进监督方式、丰富了监督内容、增强了监督实效;在主席团自身建设工作中,以提高人大工作质量为目标,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总体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指导组要求,一要提高对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认识。各乡镇人大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要求,提高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扎实履行人大工作职责。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按照乡镇人大“1+10”工作方案,结合本乡镇今年人大主席团工作计划,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坚持抓培训、抓阵地、抓监督、抓规范,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等工作中,贡献更多更强的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三要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宣传。要高度重视人大信息宣传工作,深入挖掘乡镇人大在争取党委领导,在全面依法监督、加强自身建设、代表履职工作等方面的典型,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努力营造学习人大制度、尊重人大地位、支持人大履职、展示代表风采的良好舆论氛围。(芦山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