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平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同志一行深入芦山县,专题调研“4.20”地震灾区发展振兴政策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和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关于“4.20”地震灾区发展振兴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市级对口部门负责同志就如何落实“4.20”地震灾区发展振兴政策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刘平指出,芦山县经过灾后恢复重建,经济基础得到提升,经济发展较快,地震灾区发展振兴政策落实较好。刘平强调,芦山县要进一步抓好省委10号文件和市委7号文件贯彻落实,围绕地震灾区发展振兴政策落实情况,对存在的核心问题多研究、多分析,多层面争取和反映,充分用好、用足地震灾区发展振兴各项政策,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贵松、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预算工委、芦山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