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中共芦山县委召开第55次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上,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永洪传达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高永洪指出,学习省市人代会精神,特别是要学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和市委书记兰开驰在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统筹推进常委会各项职权的依法行使;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保持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
会议提出了四点贯彻落实意见:一是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通过县人大党组会、常委会、机关学习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会,市、县、乡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开展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关键重点,明确省、市人大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结合芦山人大工作实际融会贯通,增强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推动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要突出重点抓贯彻落实。县人大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1485”总体发展思路和县委提出的奋力实现“三个率先”,加快建成“秀美芦山·生态强县”的目标,充分发挥人大优势和作用,汇聚发展力量,积极依法履职,感恩奋进、砥砺前行;聚力聚焦绿色发展振兴,监督支持园区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文旅产业等工作;锲而不舍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积极为推进建成川西生态经济高地、文旅产业高地、康体养生高地等建言献策;持续促进食品安全、医养结合、提高聚居点管理水平等民生事项落实落地;高度关注教育卫生、历史文化保护、重建场馆运行管理等社会事业发展。三是要发挥代表作用抓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县委对进一步深化代表履职工作提出的要求,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各级代表的优势资源,为芦山发展献计出力;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好视察、调研和联系走访群众活动,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 “保护生态·爱我家园-人大在行动”,努力为芦山发展振兴贡献人大力量和智慧。四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抓贯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增强人大领导干部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性、创新型、清廉型、和谐型”机关建设活动,切实提高人大机关的政治理论素养、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芦山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