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芦山县委常委会召开第46次(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永洪关于2017年度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
县委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评议情况很好,评得认真,评得较准,较好反映了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8年评议工作,县委要求:一要抓好“回头看”。23个政府组成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限期整改,限时完成,抓好落实;二要开展约谈。由县委主要领导对评议靠后的四名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工作要求,督促整改,提升能力;三要运用好结果。在部门年终考核、人事安排等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结果将作为重要参考;四要进一步加强评议。县人大常委会要制定2018年政府组成部门评议方案,进一步加大评议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履职实效。(芦山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