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以“加强《环保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实效”为主题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班子成员、县级干部6人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从学习层面、理论层面、法规层面、实践层面就如何严格按照《监督法》《环保法》等依法加强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增强工作实效进行了深入地讨论发言,提出工作建议意见20余条。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莉作了总结讲话、提出工作要求。张莉要求:一要抓学习强认识,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不懈抓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保护环境的国策意识、政治意识,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敢担当强履职,使人大监督更加到位。严格按照《监督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保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常态化。三要重宣传强参与,凝心聚力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动作为,争做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和监督者,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工作合力。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应邀到会旁听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常委会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石棉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