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荥经县委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环保督查督办全县16个乡镇和重点部门的环境保护自查问题整改落实,为推进督查督办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8月14日,县环保督查督办组牵头领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德全召集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综合执法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的督查督办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环保督查督办工作。
会议再次传达学习“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荥经县服务保障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明确加强环境保护督查的重大意义。督查督办组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川对督查督办组成员进行了分工,并对督查督办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与会人员还对督查督办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会议要求:一是要正确处理好与环保执法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关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推进。二是要注意督查督办方法。要按照“三个结合”原则,查责任单位是否做到应急处置与长远工作措施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治理环境污染与促进发展相结合。要按照中央环保督查的标准要求,对照整改方案,深入部门乡镇,通过查资料、查工作情况、查整改效果,落实整改举措,促进上级交办环保问题、信访环保突出问题、重点环境问题等环境保护问题的整改和治理。三是要明确职责和纪律要求。督查督办组要根据督查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督查情况表,督查组和责任单位要签字认可。督查督办总办公室要做好文件、信息等材料的上传下达,做好督查督办组内外的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具体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轻车简从,勤俭节约,务求实效。(荥经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