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兴县人大常委会 2017 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将于 6月—7月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进行检查,为使执法检查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6月15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王建康主持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明登英,县农业局相关人员参加动员会。
在动员会上,明登英及县农业局负责人分别就相关工作作了汇报发言。王建康在动员讲话中指出,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每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既是按照法律要求履行监督职责,又是紧密结合宝兴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推进“熊猫老家、幸福宝兴”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建康要求,一是执法检查组成员要强化对《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消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情况介绍等材料,打牢基础,依法检查,依法监督。二是执法检查组除了听取县政府汇报外,还要对照检查重点,深入乡镇、村组、企业、街道广泛接触群众,倾听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者的意见,广泛听取民声,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三是要通过执法检查,了解我县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掌握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动物防疫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切实贯彻实施好相关法律法规。(宝兴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