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20日起施行,荥经县高度重视,再添措施,强化学习宣传,夯实工作基础,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条例》贯彻落实。
荥经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党组会、主任会、机关会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并就推进实施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中共荥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实施〈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建议的报告》上报县委,对落实《条例》形成党委主导、人大参与、政府实施的工作机制提出了建议意见。
5月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蓉主持召开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条例》,就《条例》的学习宣传、理顺自管委与村组关系、拟定贯彻实施意见、主动接受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检查等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12日,县政府组织召开2017年全县新村管理暨“四好村”创建现场会,通过实地视察、交流发言、辅导学习等形式对全县21个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进行培训。
5月19日,荥经县委召开第十四届第22次常委扩大会,专题审议《荥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实施〈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建议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县人大常委会建议意见,就推进《条例》在我县56个新村聚居点的贯彻实施实施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县政府纳入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学习计划,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县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多种途径渠道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新村聚居点管理经费补助机制,根据治理、考核情况加大对新村聚居点管理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示范点建设,确定花滩镇青杠村、新添乡庙岗村、龙苍沟镇陶家坝新村、附城乡打锣坪新村先行一步落实《条例》,做出亮点、做出特色,引导带动其他示范点同步推进。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形成党委主导、人大参与、政府实施的工作机制,县委副书记周万平牵头抓总,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政府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做好职权范围内工作,其他县级领导督促联系乡(镇)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结合“三条产业环线”建设,加强新村聚居点管理。(荥经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