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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2-20】 【字号: 】  【关闭此页

2月16日,芦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县新行政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副主任康贵松、涂朝康、黄志琼、杨宗才,委员24人出席会议。会议由高永洪主任主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雅彬,县政协副主席苏军应邀列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亚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及拟任职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会议审议人事任免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对新任命人员提希望和要求。

会议首次以电子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人事任免职议案。会上,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任命书,通过任命的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和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同志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并依次进行了任职承诺。对新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进行电视台任职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会上,高永洪主任对新任命的任职人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与时俱进推进各项工作;二是要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表率;三是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宗旨观念,一心一意谋发展;四是要提高认识,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希望新任职人员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牢记使命,信守承诺,恪尽职守,为加快建成“秀美芦山·生态强县”、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芦山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