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志琼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先后到县财政局、县法院、县住建局、县招商局、芦阳镇、龙门乡,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预算法》贯彻执行情况,查看了财务档案资料,详细了解了预算编制、财税征管、财政支出等情况,并听取了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执法检查组对贯彻实施《预算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预算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对《预算法》学习和宣传工作,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二是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预算和决算工作,不断提高单位的财务业务水平;三是要高度重视《预算法》贯彻实施,坚持问题导向,并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完善存在的问题。(芦山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