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常态下任免干部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2015年,芦山县人大常委会把修订任免工作人员办法列入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内容。从今年二季度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遵照监督法、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着手对任免办法进行修改,经主任会议初审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这是继2007年该《任免办法》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修订。
修订后的《任免办法》在内容上作了增删,重点是完善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承诺、公开向宪法宣誓等程序,强化了干部任后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内容。(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