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人大全面深化改革2015年要点工作安排,年底前,完成修改《芦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和《芦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县级预算监督的决定》。为确保修订后的两个决定更具实效性,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发经局、财政局、审计局、管委会、招商局、统计局、电力公司、水投公司等单位在行政中心第五会议室进行调研座谈,听取对修改两个决定的建议。与会人员对经济工作、财政预算的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形式进行了广泛交流,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