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荥经县人大常委会对荥经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审核资料、征询问答等方式,经过认真审核、讨论后一致认为:荥经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全面,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符合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五完善”、机构履职“五到位”、监督检查“五规范”、管理制度“五健全”等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荥经县将继续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县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水保监督执法力度,把水土保持工作抓好做实。(雅安日报)